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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28 09:57:08  浏览:9295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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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洛政〔2012〕8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洛阳新区管委会,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洛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洛阳市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促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河南省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市举办的以3-6岁幼儿为教育对象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含农村学前班)。

第三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学前教育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学前教育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对各级各类幼儿园进行业务指导。建立健全幼儿园评估制度和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对各级各类幼儿园进行评估、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二章 举 办



第四条 实行幼儿园准入制度。举办幼儿园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乡镇(街道)教育办或中心学校申报,县级教育部门负责审批,核发《幼儿园办园许可证》(以下简称《办园许可证》)。

  民办幼儿园取得办园许可后,依法办理《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再到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许可证。

  中外合作办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国务院令第372号)要求,由省教育部门审批。

  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城市(含市区和县城)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学前班。

第五条 举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公民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六条 申请举办幼儿园,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办报告及审批注册登记表。申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规范的名称、办园性质、规模、形式、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二)证明办园条件的有关资料

  申请举办民办幼儿园,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 举办者资格证明及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2. 园长、教师、保育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资格证明及有资质的健康检查单位出具的健康证明;

  3. 拟办幼儿园资产的法律有效证明文件;

  4. 拟办幼儿园的章程草案(包括办学宗旨、管理体制、招收对象和范围、师资队伍构成、保教计划等)和发展规划;

  5. 房舍的房产证。租用园舍的,应当提供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或协议;

  6. 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查同意的有效证明文件;

  7. 县级以上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现场卫生监督审核意见;

8.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 幼儿园应使用规范的名称,一般应当与所在地的地名连用。

名称中不能单独冠以省、省辖市的名称或地名,不得冠以“中华”、“中国”、“国际”等字样;名称中冠以“河南”、“河南省”字样的,须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名称中冠以“洛阳”、“洛阳市”字样的,须经洛阳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不得使用带有宗教色彩和迷信含义的字词。

第八条 幼儿园取得办学许可证并登记注册后,应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民办幼儿园还应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优惠政策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对已取得《办园许可证》并办理登记手续的幼儿园,价格主管、财政、卫生、税务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幼儿园办理完毕上述各项手续后方可招生。

第九条 建立定期复核审验和动态管理制度。审批机关依法对批准举办的幼儿园每年进行一次复核审验,审验项目由审批机关确定,审验结果向社会公示。

第十条 幼儿园一经登记,不得随意变更主办单位或主办人,不得擅自搬迁。如确需变更,须由主办单位或主办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变更。

幼儿园变更登记事项,须提前30个工作日到原登记注册机关办理登记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 幼儿园因故停办,主办单位或个人须提前30个工作日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资产清理方案、教职工及幼儿分流方案。经核准后方可停办。



第三章 保育和教育



第十二条 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创设与幼儿的教育和发展相适应的和谐环境,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

第十三条 幼儿入园前,应到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经体检确认有传染病者,不得入园。

除入园体检外,幼儿入园时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和测验。

第十四条 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普通话。

第十五条 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寓教育于生活及各项活动之中,防止小学化、成人化。

第十六条 教职工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尊重爱护幼儿,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幼儿。

第十七条 幼儿园应建立科学的一日生活制度,合理安排幼儿就餐、午睡、游戏、户外活动、教育活动时间。两餐之间的间隔一般为3.5小时;一日活动中户外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其中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

第十八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科学的保育教育评价体系。

幼儿园应当为每个幼儿建立成长档案。教师和保育人员应当做好幼儿观察记录和个案分析工作,有针对性地观察幼儿的行为、表现,及时分析幼儿的发展状况、发展要求,及时调整教学设计。



第四章 行政事务



第十九条 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工作。

园长由举办单位、组织或个人聘任,并向审批注册机关备案。

幼儿园的教师、医师、保育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由园长聘任,也可由举办单位或个人聘任。

第二十条 幼儿园应按照国家、省和我市的有关规定配备教职工,幼儿园应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应有稳定的经费来源,确保保育和教育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二十二条 幼儿园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关于幼儿园收费管理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额外收取费用。不得通过组织幼儿活动,牟取其他不正当经济利益。

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应当遵守财务管理制度,收费专款专用,自觉接受审计监督。

幼儿的膳食经费必须建立专门账户,定期向幼儿家长公布。

第二十五条 幼儿园每年应有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添置玩教具和图书。

第二十六条 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向幼儿园捐赠财物。

幼儿园接受捐赠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七条 幼儿园应建立与家长联系制度,建立家长委员会,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家长开放日等形式,指导家长科学育儿。



第五章 安全与卫生



第二十八条 幼儿园应强化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各类安全工作预案。

第二十九条 幼儿园要加强教职工和幼儿的安全教育,提高教职工保护幼儿安全的技能和幼儿自我保护能力。

第三十条 幼儿园应当增强安全意识,设置治安保卫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各类安全工作预案,定期组织突发事件预案演练。

第三十一条 幼儿园应当定期检查、维修园舍及设施,并组织专门人员每日进行巡检、记录,加强火源、电源管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幼儿生命安全。

第三十二条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各项卫生保健制度。

教职工要按照规定进行健康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应调离工作岗位。

第三十三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预防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的预案并严格执行,协助所在地疾控机构开展对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

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事故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组织或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同时,在规定时限内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善后工作。

第三十四条 幼儿园食堂管理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各种证照必须齐全。暂时不具备设置食堂条件的,给幼儿园送餐的单位需达到相应的卫生安全要求,并保证所送食品48小时留样。

幼儿餐具、饮水器具专人专用,并进行定期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第三十五条 幼儿园要建立监护人与教师的幼儿交接制度,保证幼儿的安全交接。



第六章 奖励和处罚



第三十六条 凡在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保育教育、幼儿管理等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幼儿园,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对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来洛阳投资办园,新建幼儿园6—18个教学班,达到国家建园标准,幼儿园建成后,每个教学班由审批机关的同级财政部门给予30万元奖励。

第三十七条 对违反本办法第四条,未经批准擅自举办幼儿园的,由教育、民政等部门依据有关法规下达依法取缔的行政处罚决定;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执行处罚决定或取缔后再次擅自开办幼儿园的,由教育、民政等部门强制取缔。

  对违反本办法其他条款,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视其情节轻重,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教育部门或相关部门根据管理权限给予责令整改、停止办园和吊销《办园许可证》等处罚,或由教育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擅自改变有关登记事项的;

  (二)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广告骗取钱财的;

  (三)园舍及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四)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五)管理混乱,严重影响保育、教育工作,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园许可证》的;

  (七)恶意终止办园、抽逃资金或克扣、挪用办园经费的;

  (八)违反国家规定聘任、解聘教师的;

  (九)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玩教具的;

  (十一)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

  (十二)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十三)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若国家有新政策发布,按国家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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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实务指南(二)
---为合同实务工作者创作(共四部分)

作者 李少华
北京奕明律师事务所合同法律事务部首席律师
合同律师网www.hetonglvshi.com




21合同只能约束合同当事人
你与对方订立的合同,只能约束你们双方。
简单的说,合同只能约束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的人,或其有权代表的人。
举例说明;你与对方订立买卖合同约定由对方委托运输公司进行运输,由于运输公司的问题导致不能及时到货,运输公司来时,你无权要求运输公司承担责任。因为你与运输公司之间并没有合同关系。你只能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22合同订立中的欺诈
自古就有“买卖交欺”之语。我们期望与我们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和我们一样是诚实守信的,但是现今市场交易欺诈频频出现。我们如何来解决合同中的欺诈?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对于合同订立过程中出现的欺诈:
(1)对方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的重要事实或故意告知虚假事实,使你产生了错误认识,并基于此错误认识订立了合同。那么这个合同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的。
(2)对于此种情形只能申请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仅做撤销通知,不生撤销效力。
(3)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对方没有使用欺诈手段,不适用该规定。
(4)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欺诈行为,不适用该规定。
(5)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的期限是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过期失权,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23合同履行中的欺诈
我们总是朴素的认为,在合同履行中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承担更重的责任。但实际上,我们不能依据《合同法》针对其欺诈行为要求其承担任何额外的责任。
合同履行中的欺诈,最典型的是在合同履行中故意以次冲好,以少冲多。非常遗憾的是,我国《合同法》在故意违约与过失违约所应承担的责任上没有进行特别的规制。对于这种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恶意瑕疵履行,仅是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了,在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要承担1+1的赔偿责任。
举例如下:你与对方订立买卖合同,约定质量等级为一级,数量800件。但是对方在向你交付的却是500件一级产品,另掺杂了300件二级产品。显然,这是一种以次冲好的欺诈行为。但是你只能要求其对此300件予以退换,或其行为致不能达成合同目的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其承担。此时,对方是故意的欺诈或是非故意的(无意中搞错了),在责任的承担上是没有区别的。

24合同订立中的重大误解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举例说明:如你与对方订立了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的单价是300元。但是却在合同制作时无意中写成了600元。对此重大误解,应当及时向对方要求对合同文本进行更正,如对方拒不更正,应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25合同的履行要求。
订立合同后,我们总是朴素的认为只要依据合同办事就行了。原则上是这样的。但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应该有更清晰的理解。
合同的履行的原则性要求是——全面、适当。
合同履行的具体要求——做好你应该做的。

26你(或对方)所应该作的,并不只是合同书上写的那些。(这个问题至关重要)
合同就是用来约定你作什么(乙方义务),我作什么(甲方义务),你得什么(乙方权利),我得什么(甲方权利),以及双方如何做,出现问题如何解决的。
关于作什么与如何作的问题,如何确定呢?你(或对方)要如何作才是完全的、适当的履行了合同呢?
你(或对方)所应该作的(有时还包括应该不作的),并不只是合同书上写的那些。
还包括:
(1)法律规定的。(如:《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质量、包装,质量说明,产品标签的要求)
(2)各方共同达成的以书面或非书面协议中约定的。(如双方订立的补充协议,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达成的对合同履行的具体细节、方式的确定。)
(3)双方为完全、适当履行合同依照诚实信用原则应当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依照合同有关条款、交易习惯应当履行的。
(5)合同中未约定,协商不能补充,依照合同有关条款及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适用合同法中任意条款中规定应当履行的。

关于转发《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技术指引》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转发《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技术指引》的通知
中国证监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证管办(证监会):
现将《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技术指引》转发给你们,请迅速发至辖区内各证券专营、兼营机构总部,基金管理公司,以便各有关单位在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工作中,参照本技术指引,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协同计算机开发商,做好系统完善和技术测
试工作,确保证券市场平稳运行。

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技术指引
各会员单位:
为切实解决沪、深证券交易所及各证券经营机构的计算机2000年问题,现将两交易所联合提出的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技术指引公布如下:
一、目标
解决与证券交易业务有关的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目标是:通过对计算机硬件、软件、数据及相关技术环境的分析测试,发现其中存在的2000年问题,经过更换、升级、修改程序和数据,使得计算机系统及环境在公元2000年前后都能正确处理与年份有关的所有数据信息,确
保证券市场的正常运作。
二、原则和要求
为达到上述目标,解决在此过程中可能引发的各类技术问题,各会员单位应以“安全第一、风险最小”为原则。在两交易所组织进行的测试前认真准备,切实做好系统和数据的备份工作。在测试工作中严格按计划进行,做好记录工作。在测试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分析和解决存在的问
题,对系统中的任何变动要反复测试,确保系统稳定运行。两交易所将以会员单位为对象进行测试组织,各营业部要在会员公司的统一布置下进行工作。
三、测试安排
1998年9月26日、27日进行第一次摸底性测试。参加单位为选定的15家会员单位的有关营业部。测试目的是抽样调查,了解测试2000年问题的过程可能带来的技术风险及防范方法。
1998年11月28日、29日进行第二次模拟测试。参加单位为全体联网会员单位。测试目的是协助各会员单位全面了解各相关营业部的计算机2000年问题。
1999年春节休市期间,进行第三次确认性测试。参加单位为全体联网会员单位。测试目的是协助各会员单位了解其相关柜台系统经过升级、修改后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状况。
1999年6月中旬左右,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组织第四次测试。
1998年9月12日,召开第一次摸底性测试预备会议。参加对象为选定的15家会员单位。会上将讨论第一次测试的具体事项。以后每次测试前二周,将发出测试的具体项目计划时间表。
每次测试后的二周内,将发布测试结果和总结报告。
四、数据接口规范的修改策略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为解决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计算机2000年问题,参照国家信息产业部的技术建议书、中国证监会计算机2000年问题工作小组《关于中国证券期货业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提示性建议》,上交所解决2000年问题的策略和数据接口规范如下:
1.策略。上交所内部与年份有关的数据,全部采用4位表示方法;与有关业务单位的数据通信,涉及年份的将全部提供4位年份表示的数据接口;目前使用的2位年份表示,各有关单位可继续沿用(这将不影响解决2000年问题),也可升级到4位年份表示。上交所将提供升级到
4位年份表示的接口处理程序和数据接口规范;对于沿用2位年份表示的约定,上交所采用“5∶5”方式,即以50-99表示1950-1999年,以00-49表示2000-2049年。
2.与上交所交易清算业务有关的主要通信数据(见表1)。
表1
---------------------------------------
序号 | 文件名 | 用途 |有无2000年问题| 使用情况
----|------------|----|---------|------
1 |orders.dbf |交易业务| 有 | 实时交易
2 |inq.dbf |交易业务| 有 | 实时交易
3 |wthdrw.dbf |交易业务| 有 | 实时交易
4 |orders2.dbf |交易业务| 有 | 实时交易
5 |inq2.dbf |交易业务| 有 | 实时交易
6 |wthdrw2.dbf |交易业务| 有 | 实时交易
7 |qbcj128.dbf |交易业务| 有 | 实时交易
8 |gh????.dbf |清算业务| 有 | 交易后清算
9 |show128.dbf | 行情 | 无 | 实时发送
10 |zzh?????.dbf|交易业务| 无 | 交易后发送
11 |zxw?????.dbf|交易业务| 无 | 交易后发送
12 |zye?????.dbf|交易业务| 无 | 交易后发送
13 |zqy?????.dbf|交易业务| 无 | 交易后发送
---------------------------------------
3.上交所将变动的数据接口格式。
(1)表1中的1.orders.dbf、2.inq.dbf、3.wthdrw.dbf数据结构相同,变动如表2。
表2
--------------------------------------------
| 原数据库接口 | 新数据库接口 |
序号|----------------|-------------------| 说明
| 是否变动 |字段名| 类型 | 长度 |字段名| 类型 |长度|
--|-------|---|----|-------|---|----|--|----
1|rec_num| N | 8 |rec_num| N | 8 |否 |
2|date | D | 8 |date | C | 8 |是 |类型改变
3|time | C | 8 |time | C | 8 |否 |
4|reff | C |10 |reff | C |10 |否 |
5|acc | C |10 |acc | C |10 |否 |
6|stock | C | 6 |stock | C | 6 |否 |
7|bs | C | 1 |bs | C | 1 |否 |
8|price | N | 8.3|price | N | 8.3|否 |
9|qty | N | 8 |qty | N | 8 |否 |
10|status | C | 1 |status | C | 1 |否 |
--------------------------------------------
(2)表1中的4.orders2.dbf、5.inq2.dbf、6.wthdrw.dbf数据结构相同,变动如表3。
表3
--------------------------------------------
| 原数据库接口 | 新数据库接口 |
序号|----------------|-------------------| 说明
| 是否变动 |字段名| 类型 | 长度 |字段名| 类型 |长度|
--|-------|---|----|-------|---|----|--|----
1|rec_num| N | 8 |rec_num| N | 8 |否 |
2|date | D | 8 |date | C | 8 |是 |类型改变
3|time | C | 8 |time | C | 8 |否 |
4|reff | C |10 |reff | C |10 |否 |
5|acc | C |10 |acc | C |10 |否 |
6|stock | C | 6 |stock | C | 6 |否 |
7|bs | C | 1 |bs | C | 1 |否 |
8|price | N | 8.3|price | N | 8.3|否 |
9|qty | N | 8 |qty | N | 8 |否 |
10|status | C | 1 |status | C | 1 |否 |
11|qty2 | N | 8 |qty2 | N | 8 |否 |
12|remark | C |30 |remark | C |30 |否 |
13|status1| C | 1 |status1| C | 1 |否 |
--------------------------------------------
(3)表1中的7.qbcj128.dbf与8gh????.dbf数据结构相同,变动如表4。
表4
--------------------------------------------
| 原数据库接口 | 新数据库接口 |
序号|----------------|-------------------| 说明
| 是否变动 |字段名| 类型 | 长度 |字段名| 类型 |长度|
--|-------|---|----|-------|---|----|--|----
1|GDDM | C |10 |GDDM | C |10 |否 |
2|GDXM | C | 8 |GDXM | C | 8 |否 |
3|BCRQ | C | 6 |BCRQ | C | 8 |是 |长度变动
4|CJBH | N | 8 |CJBH | N | 8 |否 |
5|GSDM | C | 5 |GSDM | C | 5 |否 |
6|CJSL | N |10 |CJSL | N |10 |否 |
7|BCYE | N |10 |BCYE | N |10 |否 |
8|ZQDM | C | 6 |ZQDM | C | 6 |否 |
9|SBSJ | C | 6 |SBSJ | C | 6 |否 |
10|CJSJ | C | 6 |CJSJ | C | 6 |否 |
11|CJJG | N | 8.3|CJJG | N | 8.3|否 |
12|CJJE | N |12.2|CJJE | N |12.2|否 |
13|SQBH | C |10 |SQBH | C |10 |否 |
14|BS | C | 1 |BS | C | 1 |否 |
15|MJBH | C | 5 |MJBH | C | 5 |否 |
--------------------------------------------
4.上交所将在摸底性测试后,发布接口处理程序的升级方案。届时,各有关单位,可以使用4位年份表示与本所通信,也可沿用目前的2位年份表示与本所通信,进行正常业务。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解决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计算机2000年问题,参照中国证监会计算机2000年问题工作小组《关于中国证券期货业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提示性建议》,深交所将采用以下的解决2000年问题的策略和数据接口规范:
1.深交所对外提供的所有有关文件、证明、协议、担保证书均采用4位年份表示;
2.深交所结算部分与年份有关的数据,如结算数据包、股份证明书等,全部采用4位数字表示年份;
3.与交易通信接口数据有关的年份,仍然采用2位数字表示年份,对沿用2位数字来表示年份的约定,深交所采用“5∶5”方式,即以50-99表示1950-1999年,以00-49表示2000-2049年;
4.涉及交易所委托的Z-WT.DBF和成交的Z-CJ.DBF两个数据库,深交所在向2000年过渡期间不修改该接口规范。但是,各会员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上述第三点的约定正确产生年份表示数据;
5.关于交易、清算数据通信接口规范,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交易、结算数据接口规范》。


(1998年8月3日)


公元2000年,全球的计算机系统将面临2000年问题的重大影响。为此,中国证监会成立了“中国证券期货业计算机2000年问题领导小组”和“中国证券期货业计算机2000年问题工作小组”,并已就解决我国证券期货行业的计算机2000年问题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

从现在开始,我国证券业必须在不到17个月的时间里,解决从交易所、证券公司到营业部等单位的计算机2000年问题,时间非常紧迫。期货业将在1999年1月16日挂牌交易2000年1月份的合约。期货业内的交易所、经纪公司和有关单位,必须在此之前解决因进入20
00年所带来的问题。为了加快此项工作的进程,现提出以下解决提示性建议,请各单位参照执行。
一、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应当做到组织、计划、经费三落实
全国证券期货业各从业单位必须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限期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通知》(证监信字〔1998〕38号文)要求,由本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建立2000年问题领导(工作)小组。2000年问题不仅仅是计算机部门的事情,在对计算机系统进行2000问题
修正时,业务部门必须跟进配合,以保证业务工作能够顺利渡过2000年。要制定解决2000年问题的计划,安排好必需的经费,把解决2000年问题的工作落到实处。
二、内部检查、修正工作
全国证券期货业各从业单位首先应当对单位内部的计算机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以确保解决本单位计算机系统的2000年问题。具体检查、修正工作要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硬件设备的检查、修正
1.检查范围。《中国证券期货业计算机2000年问题调查表》中列举的调查项和其它认为需要检查的硬件设备。
2.检查结果处理。所有使用的硬件设备需要得到生产厂商对该产品解决2000年问题就绪的确认(白皮书)。对不能跨越2000年的设备,必须更新或升级,使这些设备能够跨越2000年。
(二)系统软件检查、修正
1.检查范围。《中国证券期货业计算机2000年问题调查表》中列举的调查项和其它认为需要检查的系统软件。
2.检查结果处理。所有使用的系统软件需要得到生产厂商对该产品解决2000年问题就绪的确认(白皮书)。对不能跨越2000年的系统软件,必须更新或升高版本,使这些系统软件能够跨越2000年。如果硬件设备需要更新或升级,必须重新考虑系统软件的2000年问题

(三)应用软件检查、修正
1.按照交易、清算、信息、统计和监控等系统(但不仅仅限于这些系统)分列出:
(1)所有对日期进行处理的程序清单;
(2)所有包含日期字段的数据载体(数据库、文件、报表、屏幕等)的清单。
2.对所有日期处理语句和日期字段进行检查,包括应用软件测试检查。针对2000年问题进行如下修正工作:
(1)做总体修正方案;
(2)修正软件和(或)日期数据字段;
(3)单体测试和内部测试;
(4)模拟2000年交易测试。
(四)业务部门确认
业务部门必须对日期字段修正后的计算机界面及报表结果做出确认,对模拟2000年交易测试做出确认。
三、外部检查、修正工作
全国证券期货业各从业单位在解决本单位计算机2000年问题过程中,有义务督促与本单位计算机系统有关联的外部单位(如有传播信息业务的信息公司、所有有业务数据交换的外部公司等)解决2000年问题。各单位应把本单位因2000年问题而修正的界面和规范格式送给外
部单位,并从外部单位得到与本单位业务有关的2000年问题的确认。与外部单位协调,联合进行与本单位有关的2000年测试,由业务部门对测试结果做出确认。
四、统一测试工作进度
经中国证券期货业计算机2000年问题工作小组讨论,报中国证券期货业计算机2000年问题领导小组同意,全国证券、期货行业计算机2000年测试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测试工作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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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 | 测试范围 | 目 的 | 备 注 |
|---------|----------|----------|------|
| 1998年 | 证券、期货行业 | 找出问题,提出 | |
|9月26日-27日| 指定单位试点 | 解决方案 | |
|---------|----------|----------|------|
| 1998年 | 证券、期货行业 | | |
| | | 落实解决方案 | |
|11月28-29日| 全行业联合测试 | | |
|---------|----------|----------|------|
| 1999年 | | 基本解决期货业 | |
| | 期货业全行业测试 | | |
| 1月2日-3日 | |计算机2000年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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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基本解决证券业计| |
|1999年春节期间| 证券业全行业测试 | |具体时间另定|
| | | 算机2000年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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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年6月 |证券、期货业行业测试| 检查验收 |具体时间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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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份要求
在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过程中,各单位对所有软件和数据应做好备份,并确认可以用备份重新启动系统,以便确保业务工作安全。



1998年9月4日